
说实话啊,现在这彩礼纠纷真是越来越多了,特别是男方先提出悔婚,女方往往觉得委屈不肯退彩礼,最后闹上法庭的案例真不少。今天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话题,希望能帮到你。
??一、从几个真实案例说起??
你看商河县那个案子,小张和小李订婚后因琐事分手,小张要求返还3.7万元彩礼,但小李只承认收到2.6万元。法院最后怎么判的?判决小李返还2.6万元彩礼,而恋爱期间的礼物和消费支出则被认定为赠与,不用返还。
还有更典型的,宝坻区的大军和小红案,大军给了12万元彩礼和钻戒后提出分手,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小红觉得自个儿付出了感情和时间,悔婚行为还给她造成了精神伤害,只愿退6万元。结果法院判决小红返还13.1万元和两枚钻戒。
最近海南也有个案例,温明和王丽订婚后,因结婚照片选取等小事闹矛盾,温明悔婚要求退彩礼6.2万元。王丽先是同意退,后来又以钱已置办婚礼花掉为由拒绝全额退还。法院最终判决王丽和她母亲共同返还5.2万元彩礼。
??二、彩礼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性质???
你知道吗,彩礼在法律上被看作是“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双方最终结婚。如果婚没结成,那这个赠与的前提条件就没达成,女方原则上应该退还彩礼。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男方一悔婚女方就必须全额退还。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谁有过错、共同生活了多久、彩礼数额大小、当地风俗等等。像海南那个案例中,法院就明确说,如果女方对未能结婚没有过错,而男方悔婚又没有正当理由,那就可以酌情减少返还金额。
??三、哪些情况可能不用退或者少退???
这里有个重要区别,就是彩礼和一般赠与是不一样的。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送的小礼物、特殊数字的红包比如“520”、“1314”这种,通常算一般赠与,分手时不用返还。
如果女方为筹备婚礼确实有合理支出,比如订了酒店、买了婚纱、发了请柬等等,这些花费也可能从彩礼中扣除。还有就是看双方有没有共同生活过,要是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哪怕没登记结婚,法院也可能判决部分返还而不是全额。
像同心县那个案子更有意思,翟某以胡某隐瞒皮肤病为由悔婚,要求退彩礼。胡某说悔婚给她造成了精神伤害,应该用彩礼作为赔偿。最后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退还3.6万元。这说明啊,女方确实可以提出抗辩理由,但最终还得依法来。
??四、彩礼纠纷怎么解决更妥当???
我觉得吧,遇到这种问题,最好先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你看很多案例都是协商不成才闹到法院,既伤感情又费时间。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考虑请第三方调解,比如找司法所、村委会或者专业调解机构。最后才是走诉讼程序,不过打官司需要准备证据,比如彩礼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五、我的个人看法和建议??
经过这些分析,我觉得对于男方悔婚女方拒退彩礼这个问题,不能简单说退或不退。法律给了框架,但具体案件还得具体分析。
我的建议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双方都冷静一下,别急着对立。男方想想自己悔婚的理由是否充分,女方也考虑一下自己的实际付出和损失。最好能通过协商找到一个平衡点,实在不行再走法律途径。
说到底,婚姻是大事,彩礼本是喜庆的象征,别让它成为分手后矛盾的焦点。好聚好散对双方都好,你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