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是陈律师,专注婚姻家事案件已经十年了。今天咱们来聊聊离婚时彩礼退还的问题,这可是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最头疼的事情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定情形。
??一、法律规定的三种退还情形??
首先,如果双方压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彩礼是应当返还的。比如说,男女双方订了婚、送了彩礼,但最后没结成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第二种情况是,虽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就回了娘家,两人从未在一起生活过,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大部分彩礼。
第三种情况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而且这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里的生活困难,指的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是一种绝对困难而非相对困难。
??二、哪些不算彩礼???
在谈返还之前,咱们得先搞清楚什么不算彩礼。比如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赠送的礼物,情人节或者生日发的红包,还有日常的消费性支出,这些一般不被认定为彩礼。像有个案例中,男方在女方生日时转账1万元并备注“老婆大人生日快乐”,法院就认为这属于表达爱意的赠与,不属于彩礼范畴。
??三、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的影响??
即使结了婚,如果共同生活时间很短,也可能要返还部分彩礼。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的新规定明确,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返还比例。
比如泉州有个案子,虽然结婚四年,但夫妻聚少离多,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3万元。还有个案例,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仅十余天,法院判决返还4万元彩礼(彩礼总额为5万元)。但如果双方共同生活多年,还生育了子女,法院一般就不支持返还彩礼了。
??四、实际操作中的关键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证据准备非常关键。比如证明彩礼数额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明共同生活情况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共同出行的票据等。如果主张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还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债务情况等证据。
关于返还比例,法院通常会考虑共同生活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例如,在一些案例中,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且女方曾进行人工流产,法院在判决返还彩礼时也会酌情扣减相应的费用。
另外,接受彩礼的一方父母也可能被列为共同被告,特别是在他们实际接收了彩礼的情况下。
??五、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
从我多年的执业经验来看,涉及彩礼纠纷时,首先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讼,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同时要明白,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和当地习俗进行裁判。
最后我想说的是,彩礼本应是婚姻的祝福,而不是交易的筹码。希望大家能更理性地看待彩礼问题,让婚姻回归感情的本质。如果你正面临这方面的困扰,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你的具体情况获得更有针对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