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我表弟准备结婚,两家因为彩礼钱闹得不太愉快,女方家觉得彩礼是给女儿的保障,男方家却担心万一离婚这钱能不能要回来。说实话,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在纠结结婚彩礼到底属于谁的问题,毕竟涉及到的可能是父母半辈子的积蓄。你知道吗,就去年浙江还有个案例,女儿结婚后把父母告上法庭讨要彩礼,最后法院判父母返还10万块。
先说个基本概念,彩礼在法律上被看成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通俗讲,就是男方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如果最后婚没结成,彩礼按理说应该退还。但要是结了婚,这钱归属就复杂了。虽然民法典没直接写彩礼归谁,可实践中彩礼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江西有个案子,男方婚后才给彩礼,离婚时法院还是认定这钱属于女方个人。
不过话说回来,彩礼到底是给女方个人的还是给女方全家的,这个界限经常模糊。我有个律师朋友经手过案子,女方父母收下28万彩礼后没给女儿,女儿婚后生活困难起诉父母,法官最后把彩礼判成女方和父母共同所有。你看,这里就有个知识盲区——彩礼分割的具体比例怎么定,法律其实没明确标准,主要看当地习俗、实际支出和双方经济状况这些因素综合判断。
??彩礼归属的关键其实要看三个要素??:给付时间、赠与对象明确性、有没有特殊约定。如果是婚前给女方个人的,基本算女方婚前财产;婚后给的,除非明确说给女方个人,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实践中婚后给付的彩礼,法院倾向认为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说到彩礼和嫁妆的区别,有个常见误会。很多人觉得嫁妆肯定是女方个人财产,但其实要看购置时间——婚前买的嫁妆算个人财产,婚后买的又没明确约定,可能就变成共同财产了。我邻居家闺女去年结婚,娘家特意在婚礼前把嫁妆车登记在女儿名下,这就是懂行的做法。
关于彩礼返还,法律规定三种情况必须退:没领证、领证但没共同生活、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但像那种结婚两三年还生育子女的,离婚时彩礼原则上就不返还了。不过具体怎么认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司法实践中或许存在弹性空间。
最后给点实用建议,如果是男方家想保障权益,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备注"彩礼",必要时找媒人作证;女方家如果想明确归属,可以让男方在赠与时书面说明是给女方个人的。当然啦,婚姻毕竟不是买卖,太较真容易伤感情,但必要的法律意识还是要有的。
我自己觉得吧,彩礼问题反映的是传统习俗和现代法律的碰撞。法律能划定框架,但具体到每个家庭,还是需要互相体谅。毕竟彩礼的本意是祝福新人组建家庭,而不是埋下矛盾的种子。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正在为此烦恼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