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现在这离婚率,彩礼问题真是越来越让人头疼了。有时候小两口结婚没多久就闹离婚,男方家里可能为了凑彩礼还欠了债,这笔钱到底该怎么划分?今天咱们就聊聊这个话题,希望能帮到你。
其实啊,彩礼这事儿法律上是有明确说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具体到不同情况,彩礼划分还真不一样??。比如说,如果两个人只是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这种情况下彩礼通常是要返还的。但要是已经领了证,事情就复杂多了。
咱们来看个真实案例:张丽和李钊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10月登记结婚,但婚后因琐事产生矛盾,2024年2月张丽起诉离婚。李钊要求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包括转账给女方用于购买钻戒的3万元、5000元,购买结婚对戒的13400元,以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张丽的30万元,还有婚礼时男方父母给付女方的改口费1万元。
法院最终认定,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的30万元、3.5万元钻戒、1.34万元对戒,均系在双方登记结婚前给付和购买,符合以结婚为目的的习惯做法,应当认定为男方为女方支出的彩礼,数额为348400元。而改口费象征着长辈对新人的接纳及祝福,是一方父母为了增进感情对另一方的赠予,应归受赠人个人所有,因此不属于彩礼。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是所有婚前给的财物都算彩礼??,像改口费、见面礼这种象征性赠予,一般是不用返还的。
??那要是两个人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呢???这里就涉及到2024年2月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个规定增加了现实中早已存在但此前司法解释未规定的两种情形:未婚同居、已婚但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就离婚的,一方提出返还彩礼,法院可以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
比如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个案件:武某与吕某经人介绍相识,2019年1月初,武某父母委托中间人交给吕某10万元现金,2月双方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2019年10月底,吕某离开双方共同住处后未再回去,双方终止了恋爱同居关系。法院认为,结合双方已举办婚礼仪式并同居生活数月的实际情况,酌定被告返还原告3万元。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现在法院判决彩礼返还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实际用途、双方过错程度、地方经济水平等。不再是简单地“全退”或“不退”,而是更注重公平合理。
??还有个重要问题是“生活困难”怎么界定???法律上说的生活困难是指绝对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说,男方为了给付彩礼欠下巨额债务,离婚后连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返还彩礼。
那三金、五金这些算彩礼吗?根据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法院的一个案例,礼金和“五金”应认定为彩礼,但红包转账、生活及人情开销,不属于彩礼。所以金银首饰这种价值较高的物品,通常会被认定为彩礼。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想表达的是,??彩礼划分没有固定答案??,每个案子情况不同结果也会不一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法院现在更注重实质公平,而不是机械适用法律。
从我处理过的案例来看,给大家几点实用建议:首先,给付彩礼时最好明确资金性质,保留好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其次,如果已经共同生活,注意收集共同生活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共同消费记录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诉讼既费时又伤感情。
其实啊,婚姻的本质不是彩礼多少,而是两个人能不能真心相处。有时候太计较钱财,反而失去了婚姻的本意。希望这些信息对正在困惑的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