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离婚已经够让人头疼的了,可债务问题要是没理清楚,那才叫真的剪不断理还乱。好多朋友以为,离婚协议上白纸黑字写明了债务归谁,这事儿就算翻篇了。但你知道吗,事情可能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今天咱们就一起聊聊,离婚时欠的债到底该怎么分,希望能帮到你。
??一、先搞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这就像是,你们两口子一起过日子,为了这个家花的钱、欠的债,那通常就算是共同债务。具体来说,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是你们俩都点头同意借的钱,比如一起签了借款合同。二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但目的是为了家庭的日常开销,比如给孩子交学费、给老人看病、家里买大件东西。三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大额债务,但如果这笔钱最终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生意上,那也可能算共同债务,不过这点需要债权人来证明。
简单说,判断的关键是看这钱是不是用在了“家”这个共同体上。比如说,丈夫为了给母亲治病而借钱,这属于履行赡养义务,即使妻子不知情,这笔债务也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债务是怎么分配的???
这里有个特别容易让人误会的点,就是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约定,它的效力是“内外有别”的。
???对内有效( between you two )??:你们两口子在离婚协议里白纸黑字约定好的债务分担比例,比如“男方承担60%,女方承担40%”,或者“所有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这个约定在你们俩人之间是有效的。如果一方后来按协议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债务,他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对外无效( against the world )??:但是!这个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就是借钱给你们的人)。意思是,只要这笔债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依然有权找你们任何一个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你可不能对债主说:“哎,我前夫/前妻说了,这债他/她还,你找他去!”——这话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我见过不少案例,比如有一对夫妻离婚时协议写明债务由男方承担,结果女方后来还是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女方也得共同还款。所以啊,签离婚协议时,心里得明白这个潜在的风险。
??三、那,怎么避免背上前任的“冤枉债”呢???
这就需要一点智慧和证据了。首先,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遇到对方要大额举债,而你并不知情也不想共同承担,最好能明确表达反对意见,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其次,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于债务问题要格外细致。
???明确债务性质??:最好能把需要分担的共同债务一项项列清楚,写明债务的来源、金额。
???约定清偿顺序和追偿权??:可以约定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债,不足部分再按比例用个人财产承担。一定要写清楚,如果一方因为另一方没按时还债而被债权人追讨,替对方还了钱之后,有向对方追偿的权利和具体时限。
当然啦,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在借钱的时候,如果数额比较大,债权人最好能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这样能避免很多后续的麻烦。从借款人的角度来说,作为配偶也要谨慎签字,因为一旦签字,通常就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四、个人观点和心得??
聊了这么多法律条文,我说点自己的看法吧。处理离婚债务,核心其实就一句话:??诚实和沟通比什么都重要??。在婚姻关系好的时候,家庭重大开支最好有商有量;关系破裂时,也别想着靠一纸协议把债务包袱完全甩给另一方,因为法律上很可能行不通。
如果债务问题确实复杂,涉及金额又大,真别为了省点律师费自己硬扛,找个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咨询一下,把协议写清楚,能避免未来无穷无尽的纠纷。毕竟,好聚好散,各自开始新生活,才是离婚这件事最终的目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