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最近我朋友遇到个糟心事,他结婚才八个月就离了,现在为了彩礼退不退和女方家吵得不可开交。我就纳闷了,这结婚不到一年就散伙,彩礼到底该不该退啊?说实话,我也是一头雾水,干脆去查了查法律条文还问了律师朋友,今天就把摸清楚的东西和大家唠唠。
先说说法律咋规定的吧,你知道吗,其实民法典里头明确写了三种必须退彩礼的情况:第一是压根没领结婚证的;第二是领了证但没一起过日子的;第三就是男方因为给彩礼搞得自己生活都困难了的。不过这里有个坑要注意,要是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过了,哪怕时间短,法院判起来也会灵活很多,不是那么简单一刀切。
我那个朋友的情况就属于第三种,他们俩虽然领证了也同居了半年多,但男方为了凑20万彩礼借了一屁股债。律师说这种情况关键要看“生活困难”是不是真的成立,比如得证明借钱之后连基本吃穿都成问题,而不是仅仅觉得压力大。对了,还有个冷知识:彩礼不光指现金哦,像金镯子、项链这些贵重首饰,只要是为了结婚送的,法院一般都算进彩礼总额里。
??▍网友快问快答:纠结党最关心的3个问题??
1、“要是女方主动提离婚,彩礼能多退点吗?”
——其实法律不看谁提离婚,主要看前面说的那三条硬标准。不过实践中如果女方有过错,比如骗婚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情,法官可能会在比例上倾斜点。
2、“共同生活时间短到底咋界定?三个月和十个月有区别吗?”
——这个真没统一标准!我看过有个案例,夫妻一起过了十一个月,法院因为彩礼数额太大(100多万),最后还是判退了大半。但要是就两三个月,退的比例通常更高点。
3、“彩礼已经用来装修房子了,还能要回来吗?”
——这就麻烦点了!如果彩礼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比如买了家电或者装修,法院可能会让女方折价补偿,而不是直接退现金。
说到这儿我想起个真实案子,山东一对夫妻结婚才九个月就离了,男方当初给了6.8万彩礼加金饰。法院最后咋判的呢?因为双方确实共同生活时间短,而且彩礼对男方家庭负担重,判决女方返还一部分。你看,法官也不是死抠条文,会综合考虑双方实际状况。
??▍个人心得:彩礼的本意不该被带偏??
我自己琢磨着,古人搞彩礼是为了表达诚意和祝福,现在却老是变成算计的筹码。其实国家现在挺明确的,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如果真遇到我朋友这种情况,最好先冷静下来算笔账:彩礼数额到底多大?共同生活期间有没有共同花销?女方有没有陪嫁过来?把这些理清楚了,再去谈退还比例可能更实际。
最后给个实用建议吧:要是身边朋友为这事头疼,不妨劝他们先协商。比如我后来帮朋友算了笔账,女方婚后其实用彩礼买了双方的家电,最后他们达成协议退60%,比硬打官司省心多了。毕竟婚姻一场,好聚好散比撕破脸强,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