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朋友在问,离婚后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其实民法典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早就有了明确规定,但具体怎么操作很多人还是摸不着头脑。今天就结合几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讲彩礼退还的那些事儿。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彩礼退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个规定其实挺人性化的,比如双方办了婚礼但没领证,或者领了证却从没在一起过日子,这些情况下彩礼应该返还。最重要的是,如果给付彩礼让男方家里生活都成问题了,离婚时也能要求返还。
??二、哪些不算彩礼需要分清楚??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严格界定什么是彩礼。像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还有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以及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这些通常不被认定为彩礼。
比如说订婚时给的大额现金、金银首饰算彩礼,但平时发的红包、买的衣服化妆品可能就不算。有个案例中,法院就把彩礼钱和见面礼红包区分开了,只认定大额现金是彩礼。
??三、彩礼返还比例怎么确定??
这可是最有讲究的部分!法院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而是会根据很多因素来综合判断。比如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就是个重要因素。
举个例子要是一起生活了好几年还生了孩子,那彩礼基本就不用返还了。但要是像某个案例那样才共同生活半年多,而且女方在婚姻期间还与他人有不当关系,存在明显过错,法院就可能判决返还大部分彩礼。
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也会被考虑。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比如办婚礼、买家电、装修房子,这部分花费可能会从返还数额中扣除。
??四、特殊情况下的彩礼返还??
有些情况比较特殊,比如婚姻被撤销了怎么办?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彩礼应该返还,但具体返还多少还会考虑双方过错程度。
有个真实案例是这样的,女方因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对方,婚姻被撤销,法院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还有一种情况是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如果发现一方以结婚为名索取高额彩礼,而且短期内多次"闪婚"收取财物,法院可能会认定这是借婚姻索取财物,判决全额返还彩礼。
??五、打彩礼官司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知道告谁,彩礼纠纷中除了男女双方外,实际给付和接受彩礼的父母也可能成为诉讼当事人。所以起诉时最好把对方父母也列为共同被告,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证据准备是关键!一定要保存好彩礼转账记录、婚礼花费票据、沟通记录等。有个案例中,原告就因为提供了详细的转账凭证,法院才支持了他的返还请求。
最后要提醒的是,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法院在裁判时有自由裁量权,所以类似情况的判决结果可能也会有差异。
??个人观点与建议??
从我接触的案例来看,彩礼纠纷最好先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再打官司。如果协商的话,可以参照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结合自身情况提出合理方案。
要是必须起诉,一定要准备好证据。婚姻不是买卖,彩礼的本意是祝福而不是负担。希望大家都能理性看待彩礼问题,让婚姻回归感情本质。